【资料图】
1、笔迹鉴定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三点:
2、单独测试。
3、寻找和确定样本笔迹和样本笔迹的特征主要从真实程度、样本特征和样本特征三个方面来确定。
4、对比测试。
5、比较书写动作的一般特点,文字布局的特点,书面语的特点,单个字或笔画的异同,每组的异同,各种特点。
6、综合判断。
7、确定重合点和它们之间差异的和与性质,然后做出静态结论。
8、笔迹鉴定既要注重差异的判断,也要注重重合点的判断,在确认差异属于非本质性之后,再肯定相同的结论是不科学的。
9、重合点也可以分为本质重合和非本质重合。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和质量占绝对优势,则构成本质上的符合;如果相同特征在数量和质量上所占比例较小,则属于非本质符合。
10、在判断差异和重合点后,如果样本笔迹与样本笔迹有本质区别和非本质区别,或者有本质区别和非本质区别的结果,就可以断定样本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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