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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的民间借贷法院不支持:
1.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主张利息的法院一般不支持;
2.如果约定的利息过高,则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超出部分不支持,即最高4倍;
3.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真实意义的情况下形成的贷款关系无效;
4.借款关系无效是债务人行为造成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5.贷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
二、民间借贷起诉期限是三年。找法网提醒您,按照规定,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1.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保证担保。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3.质押担保。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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