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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周泽中
8月25日,省卫健委在长沙召开全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启动会,安排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各项试点任务。届时,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将被评定为一、二、三级,在待遇等方面给予补贴,择优招聘的一级乡村医生还将纳入编制管理。
经县(市、区)自愿申报,市州审核,我省目前确定在望城区、石鼓区、醴陵市、韶山市、武冈市、湘阴县、澧县、桑植县、赫山区、资阳区、资兴市、汝城县、江永县、中方县、双峰县、花垣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这次会议传递出来的制度性改革创新,对激发乡村医生队伍活力、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向性意义。
作为农村居民的“健康守门人”,乡村医生普遍面临着待遇低、无编制以及“半医半农”尴尬身份等现实困扰。另一方面,面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乡村医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此次,我省给乡村医生定级,择优纳入“体制内”,就是要为基层筑牢健康基石,打造一支“留得住”“能管用”的村医队伍,确保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本月底,我省将全面完成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全覆盖,配齐电脑、读卡机具。在乡村医生参与等级评定的资格中,有一条是“能够熟练操作村卫生室公卫门诊系统,提供门诊统筹医保报销服务”,这为乡村医生今后的业务水平和技能提升指明了一个方向。今后,在随时跟进乡村卫生室的设施需求,赋予乡村卫生室更多的医疗项目开展权限的同时,还要动态优化各项评定指标,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这次启动会的安排,通过乡镇初评、县级复评、省级核准、公示、确认等环节,今年12月底前,试点地区将完成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从明年1月起,试点地区将规范运行乡村医生分级管理,到2025年,我省将全面推广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
设置等级制度,也是为乡村医生谋好前景、好出路。按照培训和考核内容,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势必进一步提升,可开展的诊疗项目也越来越多,这就能够提高个人收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放下药箱下地,背起药箱出诊。”广大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是我国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长期扎根基层,用专业和奉献守护着一方百姓的健康。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加强管理,将让乡村医生留得住、干得好,让村民在家门口能看上病、看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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